消费权益我知道
消费权益我知道
烟花三月,万象更新。在这生机勃勃的春季,为了使同学们能够深入地了解实时变化情况,关注社会发展,同时更好地推动班级和自身建设、丰富校园文化。欧亚语言学院开展了“消费权益我知道”的主题活动。
开展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是为了整治消费市场,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。在集中宣讲中同学们积极发言,分别叙述了自己对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理解和想法。
消费者权益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设立的。3.15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·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《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》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”四项权利”,即: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;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;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;合法申诉的权利,从1983年以来,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,通过各种形式,利用各种宣传途径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、消费者组织的义务,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。
随着科技的发展,人们的消费方式都转变为线上消费,皆以网购为主流,我们分别讲述了大学生在网购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一系列问题,例如若遭遇霸王条款,首先应与经营者沟通,若不能达成共识,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,寻求消除出面调解。
在此过程中希望能够加深大学生“消费者权益”的认知,从而应用生活中,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。